第十四条支付机构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 (略)
第十五条支付机构申请终止支付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略)
第十六条本章对许可程序未作规定的事项,适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4〕第3号)。
监督与管理
(略)
罚则
第四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略)
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其暂停或终止客户备付金存管业务:(略)
第四十二条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略)
第四十三条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略)
第四十四条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国家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支付机构超出《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限继续从事支付业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责令其终止支付业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但未获批准的,申请人及持有其5%以上股权的出资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或参与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且已获批准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责令其终止支付业务,注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及持有其5%以上股权的出资人不得再次申请或参与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责令其终止支付业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点评
范文《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是一篇工作管理办法,包含了所有办法的必备格式要素。范文开篇点明办法的依据,接着对办法的适用情况做了具体的描述,对所有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情况都做了规定,而且规定都是可操作性比较强的内容,为实际中的实施指明了方向。
范文解析二: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略)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略)
第五条凡属于国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二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含工艺生产线)、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除前款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外,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条(略)
招标
第七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招标项目,应当先行获得批准或者取得相关证明后才能进行招标。(略)
(略)
投标
第二十条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方案及其说明;
(三)投标报价和投标有效期;
(四)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略)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可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开标时应当公开标底。
(略)
监督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发展改革、经贸、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
(略)
法律责任
(略)
第五十三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投标监督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略)
附则
第五十四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条件和程序有特殊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违背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月17日××省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2002年7月27日××省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修正的《××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点评
范文《××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是一篇文件实施办法,即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实施提出的办法,对其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都做了详细的介绍。在正文中,对不同程度违反办法的法律后果做了详细的区别说明,充分体现了办法的权威性和法规性。“不得违背”、“依法追究”等词语的使用可以体现出其强制性。第二章第五条中的数字使用貌似模糊实则准确,使办法的明确性得以充分体现。
经验分享
办法是法规性公文的一种,写作中主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 结构要做到严谨、清晰、合理
办法的篇幅长短、内容多少决定了办法写作的结构方式。如果内容不多,可以用分条结构;如果内容比较丰富,则将规范内容适当分章,每章再另分节或条。
2. 条款做到具体、明确
办法是针对某一项具体的工作或活动而制定的具体处理方法,不管是管理办法还是实施办法,都要写得具体、明确,不能含糊笼统。特别是规范项目,要对概念、范围、原则、规范、责任和施行要求等做出规定,以便于操作。
3.要注意效用上的实践性与合理性
办法是为保证特定的工作或者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具体处理方法,所以可操作性必须强,具体措施要合乎逻辑,力求每一步的操作都是合理的、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