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是在公布社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文种。它既适合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也适合社会团体在所辖范围内公布有关事项。它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知照性通告
知照性通告是公布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周知的某些事项的通告。如通告停电、停水、电话升位等。
2.办理性通告
办理性通告是公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需要办理的事项的通告。要求办理的事项多为注册、登记、年检等公共行为。
3.禁管性通告
禁管性通告是公布一些令行禁止类事项的通告。令行禁止的事项一般为交通管制、查禁违禁物品等事项。
特点
通告用于公布大部分人都要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业务性
通告的内容具有业务性,通告发布的内容多是需要周知的局部性的、业务性的、针对性强的事项。
2.有限性
通告的行文对象具有有限性,通告告知的事项的须知范围是单位内部或者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人民。
3.广泛性
通告的发文单位具有广泛性,通告的使用范围很广,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可发布通告来告知事项。
行文对象
一般情况下通告是泛行文,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可以使用。但是行政公文中的通告是下行文,行文对象是上级机关所管辖的下级机关,或者整个辖区内的人民。
由于具体的通告的行文对象不同,通告事项的性质、内容不同,在写作过程中通告内容的繁简程度和详略程度都是有所不同的。这样才能照顾到所有的行文对象,使他们都可以准确、明白地理解通告的内容。
当行文对象是下辖机关的时候,通告内容可以适当简化,因为机关内部的人对一些专业术语和名词,还有工作上的程序都比较熟悉。当通告是面向社会而发时,内容就要明白具体,力求使每一个阶层的人都能理解、明白其内容。
格式
通告的格式在《办法》中有规定,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
1.标题
标题的写法有四种:
(1)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个部分构成,比如《××集团公司关于实行夏季统一作息时间的通告》等。禁管性通告或一些重要的知照性通告通常使用这种标题。
(2)由发文机关+文种两个部分构成,比如《中国农业银行××分行、××信用社通告》等。
(3)由事由+文种两个部分构成,比如《关于税收财务大检查实行持证检查的通告》等。
(4)只写文种。
其中(1)是完全式标题,(2)(3)(4)属于不完全式标题。
2.正文
通告一般面对的是公众,不必写抬头。它的正文通常由缘由、事项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
(1)缘由,即发此通告的原因、根据。
(2)事项,即通告的具体事项或规定。事项内容比较简单、单一的,可不分条写;内容比较多,则应分条列项地写。
(3)结语。有的通告在结尾提出希望或要求作为结语,有的通告以“特此通告”做结语,有的通告事项写完即结束全文,不再写结语。
3.落款
标题中若已写发文机关,并在标题下标注了日期的,落款可不必再写。如果标题中没有发文机关,也没有日期,则必须在正文右下方落款,署上发文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
语体的特点
通告的发布一般具有针对性,知照行文对象新出台的需要遵守的事项。因此在语体方面,通告一般要求简洁、明确、得体和平实。
通告的目的在于使行文对象知道某个事项,以便于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注意或者遵守。比如,通知停电的通告,目的在于让行文对象了解何时何因停电,以便合理安排生活。所以通告的语言要简洁明白,一目了然,使行文对象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这个情况。
通告是告知性的公文,只要求行文对象知道此事项,不做号召、鼓舞或者批评。因此,语言要求平实、得体,用最容易理解的书面语言把事项表达清楚即可,不需要把通告写得多么美妙。
遣词造句技巧
通告的目的在于简单明白地告知某事,因此其语言侧重明确,易理解。在行文中不能使用双关语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语言,多使用词义单一的词语。在禁管性通告中,禁止、命令的语言要果决有力,让行文对象在字里行间体会出“决不能这样做”的味道。
通告在句式安排上,对如何使用长短句、整散句要斟酌清楚。短句和长句的修辞效果是有很大不同的:短句表意简约明快,灵活善变,在口语语体中经常使用;长句表意周密严谨,精确细致,在应用语体和政论语体中较多见。散句和整句也各有用处:散句形式多样,结构不同,所表达的内容比较灵活,适应性强,在公文中使用可以避免单调呆板,能使公文生动感人,口语语体中较常用;整句形式整齐,气势贯通,声音和谐,语意明确,可以表达丰富的情感,能给人以鲜明深刻的印象。通告中使用散句时要克服其口语化特点,使用整句可以增加公文的美感。在写作通告时,要充分运用短句,适当点缀长句;既有散句的参差不齐,又有整句的和谐完美,从而使通告语意连贯,错落有致,有条不紊。
范文解析
范文解析一:
××市建设用地起坟通告
因建设需要,经核准,市公安局××区分局征用××区××路××号××号之间的土地。此地曾经为××镇××村土地,有多处坟墓,为便利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上述被征用范围内的坟墓,均须于××××年××月××日以前起葬、火化。起葬、火化工作由建设用地单位委托殡葬管理部门办理,各坟主应于××××年××月××日前携带身份证及有效证明到××路××号××部门办理认领起葬手续。逾期不办者,作无主坟墓由殡葬管理部门按规定统一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