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的权利应得到尊重
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它在本质上除了知识传递、道德培养之外,还应该尊重对孩子的权利。不明白这一点的话,教育就是失败的。
上帝赐予所有人幸福, 但这种幸福必须依靠人的爱心和在现实中的能力才能得到。 于是上帝又赋予了每个人发展和完善自我的权利,这是属于每个人的,包括儿童。
也许“儿童的权利”这个说法对许多父母来说十分陌生,他们认为这几乎接近于荒唐,但“陌生”并不意味着不合理。试想一下,在封建时代,普通人能有什么权利可言?恐怕那时候“权利”一词也是无人敢于问津的。然而现在不但法律赋予了人们权利,而且人们也把拥有权利视为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同样的道理,为什么孩子就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权利呢?
我认为教育,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它在本质上除了知识传递、道德培养之外,还应该尊重对孩子的权利。不明白这一点的话,教育就是失败的。
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孩子为未来生活作准备的能力。拥有什么样的素质才能适应未来的生活呢?除了必需的技能、知识以外,较高的自我控制能力、判断能力、独立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和其他能力一样,这种高度的自制能力只能通过练习才能得到发展,而教育就是不断深入地进行这种练习的过程。看一看每个时代的成功楷模我们就会知道:假如一个孩子将来要面对的生活是一个专制君主统治的生活,那么,教育孩子多一点顺从,少一些自制能力、独立判断,这无疑是一种实惠的办法;但假如他将来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竞争的、富有创造力的时代,如果我们再让他只是盲目地服从,那结果对孩子是极为有害的。
英国现在的许多教育观念正是如此。一方面,时代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需要大量有创造力和有公平、公正精神的人才;而另一方面,学校等教育机构却仍按照中世纪的方式在进行强制教育。一方面,社会需要有自由创造力的航海家、资本家、科学家;而另一方面,教育却希望每一个孩子都成为一个聪明的奴仆。对于种种无视儿童权利的教育观念,我不得不说,它们是封建时代的残留物。英国虽然在社会制度上早已进入了现代文明的阶段,但在教育上未必清醒地完成了这种转变。这个转变的最大标志,是在教育中对未来的人才,也就是现在的孩子们权利的尊重。
保证孩子受教育、不被虐待以及受抚养的权利是法律的职责,而孩子在精神、心智上的权利则属于教育的范畴。想用野蛮的办法培养出一个文明的绅士,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同样,想用强制的方法培养一个开明的人也是痴人说梦。试想一下,一个权利从来没有受到过尊重的人,一旦拥有了自己说话的舞台,他会怎样来对待其他人?一个很少得到爱的人,一旦拥有了可怕的力量,他将怎样对待其他人?
让我们的教育从尊重孩子开始吧。至于应该尊重孩子的哪些权利,只要我们扪心自问,看自己需要别人尊重哪些权利,就可以得到答案了。除了“政治”权利以外的所有权利都应该受到尊重,这是促使孩子们逐渐形成自我教育,增强自制能力和责任心的重要条件。
2.孩子也有发言的权利
孩子的权利受到尊重后,他的自信心和荣誉感也会随之增强,相应地,他还会注意别人的权利是否也被自己尊重,从而自制能力得到增强。
每一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这种权利,特别是孩子。当孩子在受到批评、指责时,他们的解释常常被大人们这样打断:“你不要辩解了”“闭上你的嘴”“你又开始撒谎”等等。这些话在很多家庭和学校里都可以听到,人们对此亦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但是,我们有没有反问过自己,当一个人受到批评和责骂时,他为什么不能为自己辩解呢?这从道德和法律上都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