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处理个锤子!”表哥说,“警察说那属于快递分内的事,是行业内的经济纠纷问题。要处理就找快递公司处理,或者直接去打官司。显然,说的不是废话么!但小陈还是有脑子的,他就又改口说他报的不是快递的警,而是一起重大的盗窃案件。警察一听,似乎乐了,认为他胡搅蛮缠,便对他说,包裹丢失是他自己的原因——他没看好,他明知是别人的货,偏偏还给错了人,要怪也只得怪他自己。而小陈呢,他就说警察没弄懂他的意思,一着急,竟还说警察是在推卸责任;但警察该说的说完就走了,多余的话一概没说,于是留下他一个人呆愣愣的站在那里。”
我相信,倘若表哥那时不在场的话,他绝不会把那件事讲得那么详细,那么的头头是道。而那时候,我对那件事的好奇心全然在于最终他被罚款多少,在于出现那种问题以后,宣白不拔的态度,以及在于之后他们可能对我们大家的态度。
“那天还是我带他去的公安局。他心急的连路都找不到,还说他用的是手机导航来着。”表哥说。
“那时我们正准备回去时,他突然又想起什么,屁颠屁颠跑去所里找那警官,我好奇就又跟了上去。结果才知道,原来他的意思是,想请求他帮他检验那个签字底单上的指纹,因为我想只要胡刚确实签过字,那上面一定留下了他的指纹,因此他只要证明那上面有他的指纹即可。”
“这个想法可以。”我说。
“但你知道结果怎么样?”
我好奇的定定地看着他。
“那警官最后笑了笑,说他太天真,说他电视剧看多了。但出于职责问题,警官最后严肃地告诉他,说验证指纹那玩意儿根本不可能,也不现实,而且,他从警十多年都还没见过。他说那纯粹属于高级刑事案件的范畴,而他那点小事,根本提不上日程,不上算。最后呢,人家还是建议他去找快递公司处理,要么就去打官司。”
至于胡刚,后来我在我同事小王那里获知了一二。小王那时是其他快递公司的,虽曾与我有过几次过节——因竞争收一个学生行李而起,但后来互相代收寄了几回包裹就混熟了。小王说胡刚曾以同样的方式投诉了他,那时因闹得不可开交,最终他给他赔了五百多元才了事。
“胡刚网购的都是中草药,”小王最后说道,“是为他老母亲治病的。卖家说,后来他老母亲的病越来越严重,每次都加大了药量。呵呵,这种人真是罪有应得!”
当然还有,胡刚曾还坑了卖家一两次,因为是长期客户,所以卖家后来也就不计较了。当然,对卖家来说也谈不上什么损失,因为中药的利润空间本身极大。小王给卖家按本赔偿的五百多元的药,卖家竟卖给胡刚接近两千元。
无论如何,小陈夫妇最终也没做多久,很快就把快递转手了,也大概由于那个缘故,从那时候开始,我便不再担怕永和街的快递是否会烂在我手里。大不了再转手一次,我想。总之,说到底,那时候快递还是个抢手的活儿,就像白不拔所说的‘想做快递的人多的都排队等着哩’。
至于小陈夫妇因何重蹈雷同的覆辙,我猜,大概是在月底结账以后才发现没赚钱反而倒贴,也许那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想是因为他们看清了快递的本性,看清了宣白不拔的面目,也许是因为其他的什么。
与雷同不同的是,他们在撤手以前还跟宣白不拔大闹过一次。那是表哥跟我讲的,正是因为账单问题,那天小陈媳妇怒气冲冲地跑去宣白不拔的店子里,扬言要那两口重新给她算账。
“宣不拔见马上就要出事了,所以提前找了个屏障像乌龟一样缩了起来,把白不拔推到前面当盾牌盾着。”表哥戏谑似地说道。
然而实际上,最终并没什么事,只是简单的发生了几次口角而已。小陈媳妇因情绪一时激动,在大家面前破口训斥了白不拔一顿,而白不拔自始至终都没还一口,表现的很大度的样子,待她情绪稍事缓和,催命鬼小温上前去,三言两句就把她打发走了。因为很多收费项看起来又陌生、又很不合理,但那时全公司所有人都被扣了,而她也没有不被扣的理由,即使账目上有几处‘算错’的地方,但催命鬼小温也能以一句简单的‘账目繁多,算错一两个也在所难免’的话,轻而易举的搪塞了事,而且,也无伤大雅。
“当时小陈媳妇默默地返回去时,”表哥说,“我们大家都忍不住笑了出来,白不拔严肃地站了一会,看到大家在笑,所以也笑了,大家又一看到白不拔笑了,所以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