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秦素雨的身后,不知何时站着一个青年。
青年长着一张大众脸,面目有些苍白,正面无表情的低头看着秦素雨。
秦素雨明显一愣,也是下意识的抬头望了望自己身后。
“哎,哥们,把你的手拿下去。”
我不管这人到底是谁。
更不管这人秦素雨认不认识。
但现在我是秦素雨的男朋友,当着我的面占我女朋友便宜,找死呢?
说话间,我已经站起了身,并随手抄起了一个还没有开盖的酒瓶子。
在陵县这种小县城,很多混混就喜欢喝多了闹事。
能占便宜的,就趁机揩油,惹不起的就马上跑。
这个青年估计就是这类人了。
面对这种小混混,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丫的轰走完事。
嘎啦~
“呀!”
青年压根没把我的话当回事,相反,手臂一用力,便把秦素雨拦进了怀中。
突兀起来的变故,把秦素雨吓得尖叫一声。
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那青年扛上了肩膀。
“他妈的!”
我哪受得了这个?
上前一步,手中的啤酒瓶子猛地砸在了青年的脑袋上。
啪!
声到瓶爆!
随着啤酒瓶的破碎,青年的脑袋立马见了红。
只不过,让我险些惊掉下巴的是
硬挨了我一记酒瓶子,这人竟然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相反,无论秦素雨如何反抗,他依旧是头也不回的扛着人就要走。
当街抢人,这还有王法吗?
我不是傻子,秦素雨一旦被这混混带走了,等待着她的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不用说,单用屁股都能想到。
“混账!”
我真急眼了,一转身,抄起一把塑料凳子,就要往那青年背上招呼。
嘭!
只不过,没等我这一凳子砸下去,斜下里却猛地轰出来一个碗口大小的拳头。
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我的脸上。
我没有防备,加上这一拳头力量极大,直接被打了个踉跄。
如果不是后边的月离扶了我一把,估计我早就坐到地上了。
“谁!”
我早就该想到了,混混闹事,绝对不会是一个人。
一边揉着被打的生疼的脸蛋子,我一边勉强稳住身形,连忙朝着旁边看了眼。
果然,就在我旁边那桌上的6个人已经全都站起来了。
这些人穿着清一色的白大褂,与青年一样,都有个共同特点
那就是面无表情僵硬!
“月离,报警!”
估计这次是碰上硬茬子了,我只能将手机往月离怀里一丢。
撸胳膊挽袖子的,准备玩命!
没办法,对面人多又怎么样?
难不成让我眼看着秦素雨被他们带走?
没二话,别说对面只有6个人,就是60个人,也得上!
“哎呦,他娘的,这就是传说中的饭前运动吗?”
结果,不等我冲上去玩命,耳边忽然飘来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这声音……难不成?
我还是头一次觉得胡耀的声音是这么的好听。
下意识的朝着声音的源头扫了眼
胡耀、付振宇、安然三个不知何时,已经拦在了那个青年身前!
尤其是胡耀,更是皮笑肉不笑的指着青年道
“孙贼儿,别说爷爷没提醒你,识相的话马上把人给老子放下听见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