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若寒窖的眼神如同深渊,带着探究的瞳仁似漩涡,恨不得将眼前暗暗较劲的女孩吸进去。
自从她跟他的第一夜,他将戒指戴在她手上后,她从未摘下来过,如今她却告说“忘戴了”,她现在是对他撒谎都不愿走心了。
“暮暮,我不喜欢女人太任性。”
暮暮。
他很少在清醒的场合下这样叫她,每次他叫她暮暮,都是在两人交颈缠绵的时候,菲薄的嘴唇抵在她的颈窝,烫人的热气,夹着缠绵悱恻的称呼。
同样的称呼,再次从他嘴里吐出来的时候,不仅冰冷的没有一丝感情,还夹着浓浓的警告。
朝雨暮从包里拿出戒指,带回到自己的无名指上。
“刚才在洗手间,洗手的时侯取下的,确实是我忘戴了,看来……”
朝雨暮抬起低垂的眼睫,轻轻扑闪了两下,眼底生辉。
“看来迟先生是真的很喜欢粉钻,既然迟先生喜欢,我戴着就是了。”
他一句解释没有,却怪她任性,还真是一如既往的霸道。
“你要不喜欢粉钻,让云洲换成别的就是了,说话不必如此夹枪带棒。”
朝雨暮侧过身,看向窗外,低语一声,“我不过是想听你一句解释而已。”
“你说什么?”
迟夜勋宽厚的手掌紧紧的攥着手里冰冷的没有一丝温度的小手。
她的手这样冷,难道又到经期了?
朝雨暮没有说话,侧着的头轻轻摇了摇。
驾驶座上的凌云洲透过后视镜看着脸色难看的朝雨暮,眼底闪过一抹复杂与纠结。
迈巴赫停到帝都大学门口,朝雨暮快速的下车,头也不回的小跑着进了校门。
车里的迟夜勋看着远去的身影,冷着声问前面的凌云洲。
“你不是说女孩子都喜欢粉钻吗?”
驾驶座上无辜躺枪的凌云洲张了张嘴,愣是没有接上迟夜勋的话。
凌云洲透过后视镜瞥了一眼面色难看的迟夜勋,“勋哥,我们现在回公司吗?”
“去商场。”
“啊?”
“买戒指。”
迈巴赫起步,汇入车流,驶向市中心的步行街。
朝雨暮如同失了灵魂的躯壳,大脑一片空白的上完了下午的课。
她回到夜园的时候,迟夜勋还没有回来。
朝雨暮躲到三楼朝清川的房间里,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床上的朝清川卷缩在身子,早已睡熟。
昏暗的灯光映射在床对面沙发上,曲膝埋首的人身上,平添了几分落寞。
一旁的手机发出轻轻的振动声,亮着的屏幕上闪着大大的“老公”二字。
朝雨暮挂断电话,闭上眼眸,深吸一口气,从沙发上站起身。
二楼的卧室里,迟夜勋扔下被挂断的手机,佣人明明说她回来了。
看来她又躲到三楼朝清川的房里去了,迟夜勋走到门口,拉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