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梧箴拿在手里掂量一下,他这把匕首的材料比起手术刀的百炼钢好出很多,材质更轻,刀刃更加锋利。
好奇的问:“这把刀是天铁做的?”
翁启宇吃惊的看着她,不由的赞叹:“你还真是无所不知!”
没想到真的被她猜中,靳梧箴倒有点失望,她的成套百炼钢的手术刀,只剩下一把,王铁柱说是给她弄天铁,到现在也没了消息。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拥有一套天铁的手术刀呢!
靳梧箴掏出手帕裹了头发,又把裙摆撩起来系在腰间。打开包裹露出一排排的银针。她这些动作看的那些马夫十分的新鲜。别说那些银针新鲜,而是一个要分解马尸的女人实在是新鲜。
这种活儿,可都是男人才会。女人杀鸡的都算是彪悍。
靳梧箴可不理会他们的眼光,先是掰开马嘴,在它的齿缝中刮下一些草料,试了一下,并没有毒性。
然后拿着匕首扎进翁启宇留下的那个伤口,小心翼翼的开始剥皮。她是完美主义者,既然想要一张完整的马皮,就要掌握好力度,有前生手术的经验,剥一张马皮还是游刃有余,看她握着匕首,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就是几十年的屠户也不见得做的这么精妙。
这般人看的是目瞪口呆。
靳梧箴专注一件事的时候,完全的心无旁骛,她这么纤瘦的人剥完一张马皮,就已经累的汗流浃背。那也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按着马的肌肉,找到合适的位置开始解剖。
不一会儿,就把这匹马的内脏全都摆放在地上,然后开始试毒。翁启宇在州府看过仵作验尸,跟靳梧箴验马比起来,还是靳梧箴做的更加仔细。
她动作娴熟的让人叹为观止,而这本是血腥的画面,却因为她的操作让人觉得有了美感。她剖开马胃,在草料里细致的检索,不让人觉得恶心,反而觉得圣洁的不能玷污。
“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