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同是在那晚的‘暴力事件’以后,过了三天才开始营业的。因为在那几天,他一直在忙于装修事宜。
我记得,在跟白不拔签合同的那天,他听从了我的意见,随后就在永和街找了一间黄金铺——他自称为口岸最佳、人流量都很不错的黄金铺。之后很快就着手装修起来。而关于装修的事,他从未跟我提及,我猜大概是他做事太冲动了吧,就像他购买三轮车,同我签合同,以及找门面一样,都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的,几乎是一蹴而就的。我甚至能想象的到,他跟那些傀儡商家简单交谈几句,他们跟他狮子大开口,随便报一个高价,然后他就不加思索地、主动地讲出他的心里价位,如此,一下把价格说死。那些商家一听心里大喜,最后就很干脆、很痛快地说,“好,成交。”
老实说,我跟雷同交往无多,关系也甚是浅淡,但那时候却非常关心他的事,包括他的一些私事,譬如他花钱的时候,我竟感到像是我被人宰了一笔一样,有时竟比我自己的事还上心。
开业的那天,他叫我去他店子里参观。我很好奇,有什么好参观的。结果我去了一看,他已经把店子重新装修了一遍,把原来的喷绘门头换成了铝塑板的,把原来的快脱掉的墙皮全部铲掉,重新涂成了白的,把原来的烂掉的几块地砖,敲掉换成了新的,把原来的乱七八糟的电线,全部撤掉也换成了新的,还做了穿管,一道一道理得很顺,把以前的旧式灯泡卸下来,换成了新式节能灯,而且,还在进门处设置了一个漂亮的迎宾台。当然,我是说,那所有的一切在我看来大都是多此一举,纯粹徒劳。
当然,也许会有效果,但无论如何,我想都到不了使你大花心思去搞装修的程度,除非你要开奶茶店,除非你要卖鸭脖子,除非你要搞一些高端的烘焙制品,你不得不给顾客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或者,除非你的钱多到无处可放。
“你装修花了多钱?”我关心地问他。
“大概两万多吧。”他说。
“呃......”
老实说,假如那时候我知道他要给那间破屋子搞装修的话,我一定会前去阻止他,把他牢牢拽住,像老朋友一样奉告他,“装修豪无意义。”即使那与我毫不相干。
“你的店子现在就像人民大会堂一样了。”我最后跟他说。
“呃,”雷同不很放心,转过身去把店子环视一遍,说,“我觉得还很一般,还有一种风格,比现在这款好的多,只是价格有些偏贵。”
“你还要弄多好?”
“至少要看起来亮堂一些。”
“这已经很好很好了,”我说,“做快递根本不需要那么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