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是一个女人深入骨髓的风情。
我有了最多的注视却没有那么多的赞叹。
真是奇怪,越是高姿态越是冷漠,越是吸引人。
女人对于比她美丽的事物是绝对地排斥和贬低,而男人,根本看直了眼睛,失去了判断力。
而张怀袖,没有任何嫉妒和不愉快,只是挽着我的手,无比亲近的,“清风,清风,好多人哦,他们一定很嫉妒我,可以和这么美丽的你走在一起,清风清风,我有预感,今夜,我一定会遇到我的白马王子,开始一场完美的爱情旅程。”
我轻轻地用力,却没有能将手腕从张怀袖手中挣脱,那淡淡的温暖竟然随着奔涌的血管传输到我的心脏,我没有再试着将手腕抽出。
原来,温暖这么容易就可以适应,这么快就会喜欢。
我们走入会场,无数的男生女生闪开了一条道路,我无视各色注视,被张怀袖带着走。
种种议论有心无意地传入我的耳朵,现在的我,早已经铜皮铁骨,想要伤到我,太难了。